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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丹虹律师 - 介绍 2010年 投资移民新趋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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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问:投资移民申请的种类包括哪些? 答:美国投资移民申请一般可以分为两类:一类是申请人通过实际经营一家公司,为美国创造10个就业机会,投资金额根据申请人公司所在地而定,分为50万美元和100万美元。 另一类是申请人选择投资美国移民局(USCIS)已经批准的投资区域中心(Regional Center),申请人不需要参与经营,也不必在投资区域中心所在地居住。这类投资移民投资额为50万美元。 2、问:选择投资移民的申请人越来越多的原因主要是什么? 答:原因主要有以下四个方面:
3、问:投资移民的现状和最新动态是什么? 答:随着中国国民收入的提高和眼界的开阔,中国人向海外投资的兴趣与需求逐渐增长。目前海外投资正在被越来越多的投资者和置业者所认识和接受,海外投资移民也正在形成一个越来越具规模的群体。 投资移民的最新动态主要有以下三个方面: 第一,由于中国经济飞速发展,国内投资者对美国投资移民的关注程度和兴趣度日增,很多投资人已经实际通过各种途径着手申请投资移民;
第二,美国移民局向移民官发放的指导手册经过多次修改,使审批更加规范化、程序化,移民官在审批投资移民申请时更有章可循,增加投资人信心;
第三,美国各个州和投资区域中心也逐渐认识到投资移民是一个重要的集资途径,成功申请成为美国批准的指定投资区域中心也正在成倍增长。
4、问:在美国买房子可以作为申请移民的投资吗?
答:不能。因为没有创造就业机会,是不属于投资移民的。虽然这个问题简单,但的确有不少人问。
5、问:投资移民有名额限制吗?
答:有。国家批准项目每年的总数上限是10000名。3000个保留给投资指定区域中心的投资人。目前没有用完,所以该类申请人目前还没有移民排期,可以很快获得绿卡。
6、问:目前投资移民申请人大多来自海外还是在美国居住呢?
答:投资移民申请人按居住所在地分为两种,一种是申请人已经在美国居住,持有合法非移民身份,如持有国际学生F-1签证、工作签证H-1B或L-1跨国经理签证。另外一种申请人在海外,比如居住在中国大陆。目前投资移民申请人来自海外的人数比较多。
7、问:一般大部分的投资移民申请人是持有何种身份的在美国居住呢?
答:目前在美申请投资移民直接调整身份的大部分申请人包括持有F-1学生签证,L-1跨国经理或者H-1B工作签证,持有这些签证申请人可以在I-526申请批准后直接调整身份。其中持有F-1学生签证申请人日益增多,这些申请人的资金来源多数是来自于父母赠予、遗产等等。
8、问:有些投资移民申请人想要通过旅游签证来美办理投资移民,这个方法可行吗?
答:有些人误认为可以持B类签证前往美国办理投资移民,这样的想法是不切实际的。首先,B类签证的在美有效期限是3个月到6个月,投资移民申请繁琐复杂,短时间很可能无法仓促递交申请,再加上持此类签证进入美国在短时间内申请移民也违反移民法规规定。其次,持有B类签证的申请人在过美国海关时,美国海关的移民官员有时候会在I-94上盖上不许转换身份,不许延长身份或者不许调整身份的印章。因此一般不建议持有B类签证的申请人在美通过申请投资移民调整身份,但持有B类签证的申请人可以通过海外领事馆程序达成来美目的。
9、问:申请投资移民的主要步骤是什么?
答:投资移民申请需要经过两个步骤的申请。第一步是I-526申请。这一申请可以称为投资移民的资格申请,无论投资人居住在美国还是身在海外都需要递交此项申请。美国移民局对于I-526申请,主要是审核投资人的投资区域中心是否合格以及投资人的资金来源是否合法。
第二步申请需要根据申请人所在地不同来区别。如果申请人已经在美国国内持有合法有效签证,便可以直接在美递交I-485申请调整身份。如果申请人在海外,就需要在当地使领馆安排面谈。中国申请人只能在广州领事馆接受面谈,中国其他使领馆,如北京大使馆或者上海领事馆等不具有发放投资移民签证的权限的。
10、问:一般投资移民申请人在美国多久可以拿到绿卡呢?
答:如果投资移民申请人已经以合法有效的身份在美国居住,那么以目前的审批速度,最快只需要5个月左右便可以拿到绿卡了。
11、问:最近在美申请人递交的I-485申请批准速度是不是越来越快?
答:在I-526获得批准之后,在美国持有合法有效签证的申请人便可以递交I-485调整身份。近来美国移民局的确在审批I-485申请上的速度变得更加快捷。目前投资移民申请人的I-526申请大致需要3-4个月审批时间,再加上现在I-485调整身份申请审批越来越快捷,因此投资移民申请人最快可以在5个月左右的时间拿到绿卡。
12、问:有很多人的亲属朋友在美国海外对投资移民都十分感兴趣,但是他们对于申请成功后去领使馆面试会感到不安,关于这方面他们应该注意哪些问题呢?
答:以一个成功案例来介绍一下应该注意哪些问题:
主申请人是太太,申请人本人和她的丈夫都在中国一家事业单位工作,夫妇俩用于投资移民申请的主要经济来源是2002年之后的房地产投资。由于申请人夫妇具有准确的投资眼光,很早就在中国的一线城市投资房地产,逐渐积累了用于投资移民的款项。他们是在2009年5月初递交I-526投资移民资格申请,移民局在6月份上中旬便批准了I-526申请。接下来申请人准备了领事馆程序的文件,最后申请人在九月初到广州领事馆与领事官员面谈后获得批准。关于面谈所需的文件,主要准备了资金来源,个人背景,在美投资项目中心具体情况等方面。广州领事馆的领事官员只用了不到5分钟的时间,问了申请人4个关键问题便核准了他们全家的绿卡。
13、问:海外领使馆的面试程序大概是怎样的呢?
答:广州领事馆对投资移民面谈审批效率一向很高,领事官员对投资移民申请人持以尊重的态度,而且在实际面谈时领事官员提出的问题不多,面试时间也比较短,通常领事官员在询问投资移民申请人5、6个关键问题,如果问题都得到正确的回答便会批准申请。
14、问:听说其实投资移民成功后拿到的是条件绿卡对吗?
答:是的,第一步I-526投资移民申请成功后拿到的是为期2年的条件绿卡。
15、问:那么条件绿卡与正式绿卡有什么区别?
答:条件绿卡与正式绿卡在旅游,工作,合法居住等等在美国所享有的权益是一致的,唯一不同的是,投资移民申请人需要在持有条件绿卡届满一年零九个月的时候向移民局提交I-829申请,将条件绿卡转为正式绿卡。
16、问:为什么投资移民一定要经过条件绿卡的步骤呢?
答:投资移民之所以需要经由条件绿卡,然后再申请正式绿卡是为了保证投资的持续和稳定性,同时也提供给投资移民申请人一年零九个月的时间创造10个就业机会。需要注意的是,如果申请人投资移民局预先批准的指定投资区域中心投资移民项目( Regional Center),申请人不需要直接参与经营和直接创造就业机会。无论投资移民申请人是否选择移民局预先批准的投资移民项目,还是申请人投资100万美元成立一个企业的投资移民项目,这两种申请人都需要在一年零九个月之后递交转换正式绿卡申请。
17、问: 移民局批准的项目具体是怎样运行的? 答:项目的结构通常是:100位至200位投资移民申请人,作为合伙人,共同投资在指定区域中心项目上,这样的项目一般有移民局批准的投资区域中心负责日常管理,一共募集5千万至一亿美元的投资。如果共同投资一个项目,比如说,一个商业楼宇,该商业楼宇建成之后出租,租金作为大家的红利。这100位至200位投资者便可以申请投资移民。
18、问:移民局批准的投资区域中心大概有多少个呢?
答:在2007年的时候,只有17个投资区域中心, 截至到2009年3月9日,投资区域中心数量便增加到89个,现在已经增长到100多家。
19、问:这么多家投资区域中心,投资人应该如何选择并需要注意哪些问题呢?
答:新成立的投资区域中心繁多。主要的好处就是选择多,坏处就是良莠不齐。有些区域中心找不满投资人,或者完全没有绿卡成功历史记录。
各类投资项目内容复杂,投资移民申请人要注意对新批准项目的选择,尤其是那些无绿卡成功率,批准历史很短的新投资区域中心,投资移民申请人在申请时一定需要专业的律师和人士帮助,仔细研读投资区域中心的文件,保证移民之路顺利和自身资金安全。
20、问:这些投资有没有风险呢?
答:有。根据美国投资移民法,投资者必须承担一定的风险。否则,就不能满足投资移民的条件。
不少投资区域中心都在争取为投资者提供一些保障。但是,移民法规定的投资者必须承担一定的风险是不允许改变的。
比如说,有的投资区域中心提供股权抵押借款,申请人获得绿卡之后,如果需要现金,投资人可以借出投资金额的70%。
有的项目公司提出投资5年或6年之后,由投资公司进行再融资,也就是再次借贷,发行债券,用借来的资金买回投资者的股份。但是,为了满足移民局关于投资风险的要求,这样的项目是没有抵押物的。申请人必须认可和相信项目公司对未来再融资能力,所作的承诺。
总结起来,投资就有风险,只是比较成熟的投资区域中心,比较会控制风险,使得申请人即使回报率不高,至少不会亏损太多。
21、问:申请投资移民的资格主要条件是什么呢?
答:投资移民资格条件制定最宽松,无需任何商业背景,年龄,教育程度和语言能力,只要证明投资资金来源是合法取得的。
22、问:投资移民的50万美金是否需要证明来源?
答:是的。只要能够证明用于投资的50万是合法来源所得。收入来源可以是公司经营所得,公司红利,股票收益,房地产增值,遗产等等。也可以是借来的。比如说,房地产抵押借款等等。
23、问:什么样的证据可以证明资金来源是合法的呢?
答:举例说明:
24、问:最近大陆申请人获得批准顺利吗?
答:顺利。从审批的速度上看,移民局还是给绿灯的,并且,大陆的税收系统越来越完善。投资移民要求5年的报税纪录,大陆的税收系统从2004,05年进入正规化。北京上海等地方,申请人只要提供身份证号码,就能够打出2004年至2008年的税收纪录,非常方便,所以准备该类申请比以前方便了。
25、问:现在大陆的申请人日益增多,那么大陆申请人投资移民的成功率如何呢? 答:美国国务院2008年批准了1099份投资移民绿卡申请,其中293份绿卡是签发给中国申请人。虽然位居首位的韩国申请人获得了500多张绿卡,但中国人获得的绿卡数量比2006年上涨了四倍,不仅超过投资移民绿卡批准总数的上涨速度,也是韩国增长速度的两倍。从签证获批数量的增长速度上看,中国已经超过其他国家,位居榜首。 26、问:I-829绿卡转正的申请应该什么时候提出呢? 答:绿卡转正的申请应该在获得有条件绿卡之日起一年零九个月提出。美国境外申请人是从入境美国的日期开始计算, 美国境内申请人则是从I-485批准之日开始计算。 27、问:有一些人说I-526申请成功率大,而I-829申请成功率小,这个说法对吗? 答:实际在2009年12月14日,移民局在与美国移民律师协会的会议上回答了最新的I-829申请批准率数值的问题。根据移民局的回应,整个2009财政年度移民局统计共收到了437份I-829申请,批准了其中的335份,拒绝了55份,其批准率达到了85%,这一批准率说明人们认为I-829容易被拒绝这个观念是个误解。 28、问:这样看来I-829的批准率大幅度提高了对吗? 答:事实上2009年的I-829申请批准率与往年相比有大幅度的提高,部分原因是美国移民局在近两年都分别公布了不同的备忘录,对I-829的审批进行规范化的指示。例如在2009年6月17日,移民局发布了规范I-829审批的一个关键性的备忘录。在此备忘录中,移民局针对投资区域中心项目的I-829申请指出,如果在I-829的申请阶段可以确定当初I-526申请中递交的商业计划已经被真实地执行,便应该批准此I-829申请,核准投资移民申请人的永久绿卡。另外在2009年12月14日会议上,移民局也再次强调了如果在递交I-829申请时,投资移民申请人仍然继续投资在递交I-526时同样的商业计划或者同一个投资项目,其商业计划已经真实执行或者实现了,那么移民局将批准这样I-829申请。
29、问:投资移民的未来前景如何呢?
答:奥巴马总统正式签署法案,指定区域投资移民中心延长3年对广大投资移民申请人来说是个好消息,可以预计今后3年投资移民将大幅度增长。美国投资移民越来越受到中国投资人重视,随着申请人倍增,指定区域投资移民中心推广的如火如荼,将出现由于申请人增多而导致申请周期增长的情况;另外部分代办机构为追求高利润,无视一些项目可能产生的风险,推广不稳定无保障项目,美国投资移民中产生的矛盾、纠纷和相应问题也会逐渐增加。同时还有一些代办机构专业水平和业务素质较低,导致文件质量低劣,这些问题都将对投资移民申请产生不利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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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B-5投资移民:I-829申请7个月顺利获批(2011.07.06)
美国投资移民大致分为两个步骤。第一步是条件绿卡申请,也就是大家常听到的I-526申请。第二步是条件绿卡转成永久绿卡申请,就是在获得条件绿卡的1年零9个月之后,投资移民申请人递交条件绿卡转正申请,即I-829申请。I-829申请获得批准,投资移民申请人将获得永久绿卡。投资移民之所以需要经由条件绿卡,然后再申请正式永久绿卡是为了保证投资的持续和稳定性,同时也提供给投资移民申请人1年零9个月的时间创造10个就业机会。需要注意的是,如果申请人投资移民局预先批准的投资移民区域中心项目( Regional Center),申请人不需要直接参与经营和直接创造就业机会。
基于I-829申请是投资移民申请的第二步条件绿卡转正申请,因此,它的审批时间和成功率也成为投资移民申请人最为关心的话题。一直以来,我们事务所经常接到电话和来函询问I-829的最新政策与审批时间。根据我们对事务所最新案例统计显示,到本月为止,I-829的审批时间平均为7个月。我们事务所去年(2010年)11月下旬为申请人递交的I-829申请,今年(2011年)6月初顺利获批,期间没有收到来自移民局的任何补件通知。 正如前文所讲,投资移民申请人对于I-829的话题非常热衷,这种关心实则源于申请人对于自己案子的担心,担心付出这么多财力、时间与精力,不知最终自己的绿卡能否顺利获批,身份问题能否落实。这是一种普遍心理,也是申请人或多或少都会经历的阶段,但是,如果申请人对自己的案件与当前形势有充分正确的了解,这种担心也就减轻了。I-829能否顺利获批的关键在于投资的项目能够顺利运行。从2009年以来,I-829申请批准率就比以前大幅提高,部分原因是美国移民局在2009年左右分别公布了不同的备忘录,对I-829的审批进行规范化的指示。例如在2009年6月17日,移民局发布了规范I-829审批的一个关键性的备忘录。在此备忘录中,移民局针对投资区域中心项目的I-829申请指出,如果在I-829的申请阶段可以确定当初I-526申请中递交的商业计划已经被真实地执行,便应该批准此I-829申请,核准投资移民申请人的永久绿卡。另外在2009年12月14日会议上,移民局也再次强调了如果在递交I-829申请时,投资移民申请人仍然继续投资在递交I-526时同样的商业计划或者同一个投资项目,其商业计划已经真实执行或者实现了,那么移民局会批准此类别的I-829申请。因此,对于区域中心的投资移民申请人来说,选择一个稳定可靠、按既定目标来进展的区域中心是至关重要的。 总结起来,我们建议申请人在选择项目时,对所有项目进行综合考量。面对一个项目,申请人应该了解它的历史、成立的时间以及财务状况等再做决定,以免在申请I-829条件绿卡转正时所带来的不必要麻烦。我所在多年的申请过程中对很多项目都有深入了解,对待区域中心的选择问题认真保守,如果需要帮助,欢迎随时与我们联系。 EB-5投资移民:在美调整身份需要二至三个月左右时间(2011.06.15)
美国的投资移民一般可以分为两类,一类是申请人通过实际经营一家公司,为美国创造10个就业机会,投资金额根据申请人公司所在地而定,分为50万美元和100万美元。另一类是申请人选择投资美国移民局 (USCIS) 批准的众多投资项目,申请人不需要参与经营,申请人也不必居住在项目所在地。这类投资移民投资额为50万美元。
大家都知道投资移民申请需要经过两个步骤的申请。第一步是投资资格I-526申请。I-526审批速度改为7个月左右。I-526申请获批后,如果申请人在美国国外,就需要在当地使领馆安排面谈来进一步申请绿卡。中国申请人只能在广州领事馆接受面谈,中国其他使领馆,如北京大使馆或者上海领事馆等不具有发放投资移民签证的权限。正如我们在今年(2011年)4月底发表的文章“投资移民广州领事馆程序需要9个月左右”所讲的,这一阶段一般需要9个月左右的时间。 如果申请人在美国,符合在美国境内调整身份的条件的话,申请人可以递交I-485调整身份以获得条件绿卡,现在需要2至3个月左右时间。目前在美申请投资移民直接调整身份的申请人包括持有F-1学生签证,L-1跨国经理或者H-1B工作签证,持有这些签证申请人可以在I-526申请批准后直接申请调整身份。其中持有F-1学生签证申请人日益增多,这些申请人的资金来源多数是来自于父母赠予。 申请I-485调整身份所需要的资料通常包括出生证明或者户籍登记证明以及相符的英文翻译、报税单、工资单、雇主信、以及护照、I-94、I-20、I-797复印件等移民身份证件。 如果您有需要,请随时同我们联系。我们一贯以认真踏实的态度,为每一位客户提供咨询。稍后,我们会进一步以几个最近一段时间刚刚获批的实际案例为您揭示不同背景的申请人如何巧妙运用投资移民来顺利移民美国,有兴趣的读者请随时跟踪我们的法律分析。 EB-5投資移民: 移民局建議加速EB-5投資移民的審理(2011.05.19)
2011年5月19日,移民局針對EB-5投資移民提出了加強管理的建議,希望大幅度提高與加速投資移民收件與審核的服務效率,以達到歐巴馬總統的預期,健全合法的移民管道,使之成為強化美國經濟與國防的步伐之一。
移民局每年保留一萬個名額給投資移民,鼓勵投資者為美國創造就業機會。EB-5申請人,可以選擇直接自行創業,創造十個就業機會,或是投資任何一個移民局認可的區域中心的投資項目,直接或間接的創造就業機會。 近年來,投資移民申請增漲。2010年初,EB-5I-526投資移民案件大多在三到四個月內審核完畢,如今則需要七個月。 “國會於1990年創造了EB-5投資移民法,藉以吸引世界各地的企業家來美發展,創造就業機會。”移民局負責人Alejandro Mayorkas說明, “我們希望通過更完善的服務,來實現當初創立EB-5的目標。” 移民局提出的完善服務構想包括以下三點: 一、加速投資移民的審理: EB-5申請者可以選擇遞交加急申請 (Premium Processing Service)。選擇加急申請的申請者需加付申請費,但移民局保證15個工作天之內完成審核。 二、建立一個瞭解經濟模式及EB-5規定的對外諮詢服務小組,以便投資區域中心的EB-5申請人直接通過專用E-Mail服務,迅速取得諮詢與協助。 三、成立新的專家意見委員會,專門審核區域中心的EB-5申請。委員會將由經濟學家、移民官、及法律顧問而組成。 此提案的公共評論截止日是2011年6月17日,民眾可上移民局網站發表看法及意見。若沒有收到負面評價,此提案應能通過。
自奥巴马总统针对全面性移民改革发表演讲后,未来的移民改革政策再度成为全国之焦点议题。媒体将大部分的关注放在总统最具有争议性的两个提桉:即边境安全与开放一条能让境内超过一千万非法居民成为美国公民的便道。即使这两个主要提桉对于移民改革方桉具有建设性,我们仍相信广大读者对于奥巴马总统在白宫正式发布的新闻稿裡所提出的一些预见会有极高的兴趣,即使它们目前没有受到高度媒体曝光率。
总统最大胆的提议之一便是自动将绿卡发给在美国大学拿到科学、科技、工程、及数学(STEM Majors)硕士或博士学位的学生,他希望藉由绿卡将高学位人才留在美国,以强化美国经济。若此提议被接受,硕士及博士毕业生便不需要烦恼OPT、H1B、及绿卡问题,可以直接为美国公司工作。 奥巴马总统的另一个改革创新乃是提创一种名叫“Start-Up Visa”的新签证:此签证方便美国投资者集结国外资本家共同来美国开创自己的事业,替美国创造就业机会。Start-Up Visa将让世界各地的企业家能够来美国实践他们的创意,使美国公司能接触世界各地最新的商业资讯,为美国打造更全面的经济。 奥巴马总统所倡导的移民改革也包含了对于亲属移民体制的变更。其一,他希望取消美国公民直系亲属的名额限制,使他们不需等待移民签证排期,立即申请绿卡。其二,他将改变职业移民申请的类别并取消职业移民每个国家的最高限额,加速高科技技术人才办理绿卡的进程。虽然细节尚未决定,但任何有利于高科技人才的法律变动,对于中国及印度这样的国家都是正面消息。 终归结论 :奥巴马总统对于移民改革的展望,非常有利于广大移民。这些提议不只会帮助新移民,也将有助于美国经济。虽然最终的移民法将与奥巴马总统的预景有相当大的出入,但不可否认,总统之于移民改革的观点与提议,对于完整的移民改革将是一个良好的开端。 EB5投资移民: I-526 审批速度为7个月左右(2011.03.31)
投资移民的申请人应该注意到,投资移民I-526的申请,现在审批速度明显缓慢。2010年8月份之前,投资移民I-526的审理时间还是4个月左右,但是自2010年8月份开始,由于递交投资移民I-526申请的人数递增,导致移民局处理量大幅增加。结合我们事务所最近的案件来看,我们目前收到的I-526批准件都是在2010年8月上旬递交的申请,因此现在投资移民I-526审批速度的时间为7个月左右。
投资移民临时绿卡申请的第一步是I-526申请,全称是I-526 Immigrant Petition by Alien Entrepreneur(外国企业家的移民申请)。第二步, 申请人的I-526移民资格获批之后,分为两种情况:如果申请人是在美国,申请I-485在美调整身份;如果申请人是在中国,需要通过海外领事馆程序向美国驻广州领事馆递交DS-230签证申请。 移民局对投资移民I-526申请的文件要求,分为两大类。第一类是投资项目的详细情况介绍。首先是对于区域中心地理位置的分析,以确认项目所在地属于高失业率地区,满足$500,000的投资底线。其次是详细的商业计划书以及各种法律文件,具体说明投资者将如何利用区域中心的项目创造就业机会,该计划书将说明投资的行业、项目分析以说明投资人的投资如何进入具体的行业及公司,如何创造就业机会。 第二类是个人文件的准备,主要包括个人背景和投资款合法来源证明。个人背景包括个人简历、学历证书、护照、出生公证等等相关材料。投资款来源可以是申请人的工资收入、股票、企业利润分红、合法借款等形式。证明这些投资款的合法性对于投资移民申请来说至关重要。移民局一般要求申请人提供近五年的纳税记录,申请人也可以同时提交银行存款记录、股票交易记录、企业经营财务文件、相关借款文件等来证明其投资资产来源的合法性。 综上所述,投资移民I-526申请是一个环环相扣,专业性极强的过程。目前投资移民I-526审批速度缓慢的原因,除了投资移民申请的人数增加以外,还有一个重要的原因是从移民局裁决的程序来看,出现不少要求补件的情况。由于移民局新增一些移民官负责投资移民案件的审理,虽然新的移民官已接受过培训,但是在案件审核方面并没有过多的实际经验,他们对于移民局已经批准的项目中心,还存在不少问题。新的移民官有时会向律师提出补件要求,要求重新提供项目中心资金总额、运作情况、创造就业机会等补充文件,而这些文件在之前的投资移民I-526申请当中律师已向移民局递交过,这就产生补交重复材料的情况,导致投资移民I-526审批速度缓慢。目前投资移民I-526申请如无补件要求的话,审批速度是7个月左右, 如果该I-526申请被要求补件的话,审批速度将会达到7个月以上。 鉴于这一情况,一些项目中心已向移民局提出不要对已经批准的项目重新审核,这一要求也引起移民局的重视。我们希望移民局在接下来的几个月内会很好地协调这一问题,以此加快投资移民I-526的申请。 如果客户有需要,请随时同我们联系。我们一贯以认真踏实的态度,为每一位客户提供咨询。稍后,我们会进一步分析最近一段时间,移民局审批投资移民申请的一些政策趋势,有兴趣的读者请随时跟踪我们的法律分析。
中国经济在过去的30年,尤其是近10年发展迅速,大中城市的平均收入大幅增加。收入增加快的家庭已经达到,甚至超过了欧美发达国家的平均水平。比如说上海,北京,深圳等地,40岁左右的高级白领、就职于外资企业的经营管理人员、上市公司的创业者、公务员、医生律师等专业人士,不少都能够达到年薪20万至40万人民币的水平。以目前的汇率来看,这一收入水平已经达到年薪3万至6万美元的欧美家庭平均收入水平。
随着中国家庭收入的增加,新兴的中国中上收入的家庭开始考虑如何选择自己的生活。由于大部分家庭的财富是在近20年中创造的,如何选择生活的方方面面不少是探视性的。这些家庭一般来说已有固定的房地产,有1至2辆私家车。对于这些家庭,满足基本的生活之后,接下来考虑的问题包括子女教育和其它投资等等。
最近一项网上调查表明,中国50%以上的家庭希望送子女出国接受国外教育,其中,将美国作为第一选择的家庭超过50%。随着中国经济的发展,近几年出国留学的中国学生平均年龄更是出现下降趋势。以前,出国留学的中国学生以研究生为主,年龄大部分在22岁以上;现在,很多中国学生都是高中毕业出国念大学,甚至有些学生初中毕业就被家长送到国外念高中。提及“出国热”的原因,有些家长认为,国外的教育水平较完善,特别是美国教育在全世界首屈一指,将孩子送到国外念书不仅可以使孩子接受更好的教育、开阔眼界;而且国外的独立生活可以使孩子在成长中得到锻炼。还有些家长认为,当前国内竞争压力大,好的大学难考,毕业后就业也难,因此倾向选择送孩子出国的方式,既能使孩子得到良好的教育,又可以减轻孩子的竞争压力。纵观当前世界教育水平现状,美国的大学教育在全世界大学教育水平中各项评比都名列前茅,无论是美国的《新闻周刊》、英国的《泰晤士报》,还是中国的上海交大高等教育研究所,它们历年做出的“世界大学排名”都显示,在全世界排名前20位的大学中,美国的大学占15位到18位;而在全世界排名前50位的大学中,美国的大学占60%到70%。也就是说,如果一个学生能从一所美国排名前50位的大学毕业的话,他所接受的教育水平相当于全世界大学排名前100位的大学教育水平。所以,美国的教育是吸引中国家长的一个很重要的因素。
根据我们事务所统计,由于美国近两年经济形势低靡,美国学校的学费普遍增加,尤其是增加了对国外留学生的学费。一家美国私立大学每年国际学生的学费通常在3万到4万美元,因此,对中国普通家庭来说,送子女出国留学的费用也是相当可观的。如果一个中国学生在美国念书,从高中到大学毕业(6年时间),他的家长一般来说需要准备25万美元的费用。
对于一些有条件的中国家庭,也在考虑选择美国投资移民的方法将子女送到美国留学。根据我们事务所所做的一项分析报告表明,一方面,美国投资移民审批速度较快;另一方面,目前美国投资移民的法律还是延用1992年的规定,即50万美元的数额。以今天的一些中国家庭来看,这一标准不再是难以逾越的门槛;而且在加拿大、英国、新加坡等国家不断提高投资移民金额标准的情况下,美国这一投资移民的金额标准还将延用到2012年。在美国,持有绿卡的中国家庭可以享受和美国公民一样的教育费用。与以国际学生身份留学的费用相比,一个持有绿卡的中国学生在比较好的美国公立学校念书,每年至少可节省2万美元的费用;不仅如此,在完成学业后,该学生也将享有与美国公民同等的工作机会与生活待遇,这也是不少中国家长正在思考的问题。
回顾过去,中国的经济是以劳动密集型和政府投资为主;在未来的20年中,随着经济体制的不断完善,政府投资将会减少,中国的经济发展将向知识密集型转移,中国市场将逐渐发展成为国际化市场。随着对经济及各个领域的不断开拓,中国的企业将像其他发达国家一样,敞开大门,乐于接受来自不同国家的人才。与此同时,中国一胎化政策已显现出积极效果,在未来的10年中,中国19岁到20岁的人口将减少近一半,这就意味着中国一贯的劳动产业模式将被知识产业模式所替代。在这种形势下,每个中国家庭也在不断调整自己的理念,选择与上一代不同的生活方式 ,以适应这个发展。
我们预计,今后,中国与美国会更进一步接轨,不仅有美国企业不断来中国投资,中国的企业也有实力纷纷走出国门投资美国,真正实现企业跨国化,贸易国际化的格局,从而在经济发展中,使中国与美国及各发达国家之间达到你中有我、我中有你的理想,互利互助,这也是保证各国经济稳定的重要因素。中国的经济政策正在支持这一发展,投资的国界限制也在逐渐减少与缩小。这一点为中国普通家庭自身的发展提供了更多选择,也正是每个家庭为自己未来发展不断考虑的因素所在。
凭借着我所资深律师们丰富的办案经验以及我们旧金山分所、硅谷分所和北京分所得天独厚的地理位置与相互高效的协作能力,在办理子女教育、投资移民、个人及公司规划等案件方面有着丰富的工作经验,欢迎在这方面需要法律帮助的读者与我们联系。
陈丹虹律师事务所专精高科技和投资移民,我们在职业移民、NIW、EB1和投资移民方面拥有丰富的经验。从准备申请材料直到最终获得绿卡,我们用专业知识和丰富的经验帮助客户走稳其中的每一步,批准率超过99%。事务所分别在硅谷、旧金山和北京设有办公室,中美申请人可以通过电话、email、网上对话、QQ、视频等方式,在方便的地点和时间同律师直接交流,欢迎大家同我们联系。陈丹虹律师事务所全美免費電话 (888) 499-5755, 網站www.jclawoffice.com。
投资移民:从成功案例看美领馆面谈要求(2011.02.16)
大家知道,投资移民批准后,申请人获得的是条件绿卡。申请人在获得条件绿卡1年9个月后,可申请转为永久绿卡。近几年,随着中国申请人对美国投资移民EB-5的了解,中国申请人数量每年都有大幅增长。但是最近,由于移民局需要处理的案件繁多,审批速度明显放慢。条件绿卡的审批时间很大程度上取决于申请人是否在美国境内递交申请。申请地点不同,审批所需的时间也不同。
对于在美国持有学生签证(F1)、工作签证(H1B)、跨国公司经理人(L)签证的申请人,申请投资移民的第一步是资格申请I-526,这一步的审批时间需要4到6个月。I-526获批后,由于申请人在美国,符合在美国境内调整身份的条件,因此,可以递交I-485调整身份以获得条件绿卡,这一过程非常快,只需要1到3个月时间。因此,如果申请人在美国境内,申请投资移民条件绿卡总共需要的时间只有6到8个月左右。
对于在中国大陆申请的申请人,第一步与在美国境内申请的步骤相同,即I-526申请,审批时间也是4到6个月。I-526获批后,案件由美国国家签证中心转交给广州领事馆。接下来,申请人需要在广州领事馆面谈(美国驻中国的领事馆中,只有广州领事馆受理绿卡申请)。现在,由于广州领事馆非常繁忙,案件数量大,加之,美国国家签证中心将案件转交到广州领事馆时,通过中国海关的清关时间长,领事馆通常需要6个月左右处理投资移民案件及面谈事宜。这就是在中国大陆申请的申请人总共需要10到12个月左右才能获得条件绿卡的原因。
从广州领事馆的面谈程序看,申请人必须将材料准备得十分充分,才有可能顺利通过面谈。举个例子,我们事务所的一位申请人王先生在中国经营一家私人企业。他是通过五年来的分红获得投资移民资金的。该分红由当地税务部门出信证明。申请I-526需要向美国移民局提供如公司营业执照、税收证明等材料,对于这些材料,移民局只要求复印件。在广州领事馆面谈时,领事馆有权利核实这些材料的原件。在王先生面谈前,我们为他准备好所有文件,并且经过3到4次沟通,帮助他准备了面谈时应对签证官各种问题的最佳答案。因为投资移民面谈时间很短,这就要求申请人必须在很短的时间内向签证官全面解释自己的资金状况和背景等一系列重要的问题,有鉴于此,我们帮助王先生准备好面谈中的每一个细节;设想到面谈时可能发生的不同情况,并为他精心构思好积极应对的一套方案。王先生在广州领事馆面谈时,对签证官的每一次提问都有所准备,应对自如,所以,签证官很快便做了决定,给予了王先生全家绿卡。这同时也说明美国领事馆对投资移民是支持的,前提是申请人必须精心准备并且对自己有自信。我们事务所从帮助申请人办理投资移民一直到辅导申请人面谈方面积累了丰富的经验, 99%的申请人一次过关,很少出现要求补充文件的情况。欢迎需要帮助的申请人随时与我们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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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顾最近一年,投资移民是大家最关心的话题之一。今天,我们根据我所在2010年度办理的众多投资移民案例,从各个不同角度为大家全面总结一下投资移民的具体情况。 从投资移民项目的角度来看 第一,新成立的投资移民项目众多。近些年,由于美国移民局对投资移民的管理更加规范,批准率比较高,吸引了大量各国投资人。随着投资移民数量的增加,美国不少商业机构看到了这一机会,逐渐涌现出众多项目以供海外投资人选择。从2008年到2010年,仅短短的两年期间内,移民局批准的区域中心由2008年的17家增加到2010年的109家。第二,由于区域中心数量的增加,中国大陆申请美国投资移民的人数也翻倍增加。第三,从投资项目的角度讲,虽然移民局批准的区域中心已经增加到100多家,但申请人经常选择的项目却集中在不到20个项目上,其他项目中,有的项目只有少数申请人选择,或者没有申请人选择。第四,移民局对区域中心的管理标准进一步规范化。其实,对投资移民申请人来说,移民局加强对区域中心的监管政策是个非常好的消息。因为移民局加强管理的对象是区域中心,所以,对投资区域中心加强监管政策并不意味着申请更难,而是现在的项目太繁多,增加对项目的监管,是对申请人的一种保护。投资移民批准后首先获得临时绿卡,获得临时绿卡后的两年内申请人可以申请永久绿卡。而永久绿卡是否被批准关键在于投资的项目能够顺利运行。如果移民局不加强对这些项目的监管,申请人投资的项目刚成立不久就不存在了,这对申请人的投资是一种损失。 从移民局审批速度来看 较2010年年初相比,海外领事馆,包括广州领事馆的审批速度有所减慢。在美国本土,I-526的审批速度还是和以往相同,目前依然是4个月左右;而广州领事馆的审批速度有所减慢,需要6个月左右。另外,如果申请人在美国境内,I-485的审批速度是1到2个月左右,还是非常快的。 从临时绿卡I-526的批准率来看 2010年的批准率并没有任何变化,相反,随着移民局加强对区域中心项目的监管,批准率还有所增加。就目前情况来看,移民局对投资移民的批准率是87%。大家需要注意的是,87%的批准率其实是非常高的。因为,在投资移民的申请人中,除了大多数选择常选投资项目并认真准备申请的申请人外,还包括少数选择那些没有人选择的项目,以及那些随便申请试运气的申请人,这些申请人加在一起的批准率是87%;另外,从我们事务所办理的投资移民实际案例来看,批准率依然是100%,这说明只要申请人认真准备,成功获批并非难事。 从永久绿卡I-829的批准率来看 在2009年,永久绿卡I-829的批准率是85%,到了2010年,这个数字还在增加。其实,永久绿卡是否被批准关键在于投资的项目能够顺利运行。项目如果过关,永久绿卡就会过关。因此,如果申请人想要确保最终能够顺利获得永久绿卡还是要在开始的时候选择一个好的项目。申请人应对所有项目进行综合考量。面对一个项目时,申请人应该了解它的历史、成立的时间、批准率、以及财务状况等,并且结合当前的移民法来分析,再做决定。 从申请人对项目的选择角度来看 申请人通常倾向于选择股东形式的项目和债权人形式的项目。其中,申请人更倾向于选择债权人形式的项目。大家知道,投资区域中心项目主要分为这两点。 股东项目是指投资人在整个项目中占有一定股份,区域中心会给投资人一定数额的回收。由于是股份形式,收益高的话,投资人的回报就高,收益低的话,投资人的回报就低,甚至有可能会影响到本金,因此,股东形式的项目回报率是有一定风险的。
债权人形式是指区域中心向投资人借50万美元,这种形式是有一定限制的。在债权人形式的合约中将会规定区域中心的还款时间,比如5年、6年。还款时间到了,无论受益高低,只要区域中心没有倒闭,依然存在,就必须将50万美元的本金归还给投资人。因为这种形式的项目要求归还本金,因此投资回报率通常是比较低的,比如说1%。虽然投资回报率低,但大多数投资人依然比较喜欢这种保守型的投资方式。
总结起来,2010年投资移民的总体情况还是比较乐观的,根据我们的实际经验预测,在2011年,投资移民申请人数还会继续增加。另外,从政策来看,由于2011年是移民法延期后的第二年,政策上仍然不会有太大变化。但是,我们还是需要提醒申请人注意的是,申请人数的增加对申请人也有一定的压力,因此,我们建议大家如果打算申请投资移民的话,应该尽早行动,赶上最后一批,不要等到最后一年,以免政策改变而带来的麻烦。
美国投资移民法是1992年通过的。至今已有近20年的历史。近些年,由于美国移民局对投资移民的管理更加规范,批准率比较高,吸引了大量各国投资人。随着投资移民数量的增加,美国不少商业机构看到了这一机会,逐渐涌现出繁多项目以供海外投资人选择,这些为投资移民而设立的项目称为项目中心或区域中心。从2008年到2010年,仅短短的两年期间内,移民局批准的区域中心由2008年的17家增加到2010年的120家。申请项目的增加对广大投资人来说,一方面是好消息,因为众多的项目为投资人提供了更多的投资机会;但同时,选择新项目也增加了投资人的投资风险。
除此之外,申请人也须知道,投资移民批准后获得的是条件绿卡;获得条件绿卡后的两年内申请人可以申请永久绿卡。而永久绿卡是否被批准关键在于投资的项目能够顺利运行。根据我们的实际经验,我们建议申请人采取三种方法选择投资项目:
首先,所选的项目最好有两年以上的历史;
总之,申请人不应仅考虑一至两个项目,而应对所有项目进行综合考量。面对一个项目,申请人应该了解它的历史、成立的时间以及财务状况等再做决定。我所在多年的申请过程中对很多项目都有了解,愿意为申请人提供项目分析咨询。
EB-5投资移民:F-1在美学生5个月获得临时绿卡(2010.11.17)
随着中国国民收入的提高和眼界的开阔,中国人向海外投资的兴趣与需求逐渐增长,海外投资移民也正在形成一个越来越具规模的群体。中国国内投资者不仅通过各种途径着手申请投资移民,而且很大一部分群体是直接为子女申请投资移民。特别是他们的子女已经以合法身份(比如说是学生身份)进入美国,想在美调整身份以解决他们毕业之后的工作和生活问题。以下我们以一个成功案例来介绍F-1学生签证如何在美调整身份,获得临时绿卡。
本案例中的申请人李小姐,2009年以F-1学生签证来美,在湾区一所社区大学里选修电脑专业。2010年1月份,李小姐向我们咨询,如何在学生签证期间,申请绿卡身份。通过了解,我们得知李小姐的父亲李先生是广州当地一家大型服装厂的董事长,该服装厂旗下还拥有一家针织厂,一家制衣厂,可以承接各类型服装的订制。凭着丰富的服装生产经验,该服装厂的产品还出口到美国、英国、法国、澳大利亚、日本、韩国等全球各地。李先生作为这家服装厂的董事长,他的年收入及分红不仅来源合法,而且可以满足投资移民$50万的要求。因此,我们建议李小姐直接申请投资$50万到区域中心的投资移民,而资金来源主要是李先生的工资收入及公司每年的分红。根据李先生的工作职位,可以证明他的工资收入及公司每年的分红。同时,李先生还有之前收入的存款。李先生所有这些收入都可以由合法途径转到李小姐的名下。我们通过以上的分析,详细分类整理了李小姐的材料,在2010年3月中旬递交李小姐的I-526申请。经过3个月,李小姐的I-526申请于2010年6月中旬获批,没有补件要求。
在李小姐的I-526申请批准之后,由于李小姐在美国具有合法的F-1学生身份,符合申请I-485在美调整身份的条件,我们马上开始准备李小姐的I-485申请。2010年6月底,我们递交李小姐的I-485申请,该申请同样在2个月后,2010年8月底获得批准,没有补件要求。李小姐的整个投资移民过程包括在美调整身份,总共花费了5个多月的时间,李小姐现在已经成功获得临时绿卡。
通过这个案例,我们可以看到F-1学生签证的申请人,如果想申请绿卡,在家庭经济条件允许的情况下,直接申请投资移民是最快捷有效的途径。有兴趣的读者,可以继续关注我们以后的文章讨论关于投资移民的其它案例介绍。
投资移民:移民局将加强投资区域中心的审核管理 (2010.08.05)
本周(2010年8月2日)移民局公布了投资移民区域中心申请及补充资料的表格及程序,新的表格编号为I-924及I-924A表。目前,移民局公布了该表格并已进入了60天公告期。
2008年以来,随着移民局对投资移民审批法规的规范化,投资移民的批准比例大幅增高,批准时间也随之缩短。目前I-526 表格审批时间大约在100天左右。这些因素鼓励了投资移民,投资者数量大幅度增长,尤其是中国大陆。大部分投资者选择区域中心(Regional Center,又称为项目中心)来申请投资移民。移民局批准的区域中心数量从2008年的17个增长到现在的104个。
一方面2008年以来移民局对投资移民的鼓励性政策吸引了大量的投资移民项目;而另一方面也出现了投资移民中心过多,造成各中心之间的竞争加剧。并且,一些新的区域中心没有足够的经验,不能确保投资项目按计划运营。有鉴于此,移民局颁布的I-924表格,目的在于加强投资移民中心审批及运营的管理,使其更为正规化。
I-924和 I-924A表格适用的范围包括:申请新的区域中心;或申请变更区域中心项目和经营;或每年核查区域中心运行情况。根据I-924规定,新的区域中心申请费是$6,245。移民局要求每个区域中心在每个财政年度结束的90天之内(10月1日到12月31日之间)必须递交I-924A来核查项目进展情况。
同时,移民局在文件中详细清楚地列出,申请区域中心所需要的文件清单。这些文件包括:
1. 区域中心地理位置;
2. 地理位置是否符合高失业率地区,以便满足$500,000的投资底线;
3.详细的商业计划以及各种法律文件(如公司注册,成立等);
4.要求具体说明投资者如何利用区域中心的项目创造就业机会。证明创造就业机 会必须具体到三个方面:
a. 必须说明投资者将投资于何种具体商业和行业(比如制造业,饮食业,仓储业,旅游业等)
b. 商业分析必须要有完整的计划。商业计划必须包括一个具体的样本项目分析。通过样本项目说明投资人的投资如何进入具体的行业及公司,如何创造就业机会。
c. 申请区域中心时,须向移民局说明区域中心如何核实投资并创造了相应的就业机会,比如说项目的进展报告需要详细定义,投资的时间表及将要实现的项目里程碑需要明确制定。
总结起来,移民局新的I-924和I-924A表格是对已有的区域中心和即将成立的区域中心建立的一个较为完整的规范和要求, 我们相信新的系统会进一步保护投资者的投资,加强投资管理对投资者是一个正面消息。
由于目前投资项目非常繁杂,投资者在选择项目时,应清楚了解项目运营的历史。对没有运营历史或经营历史较短的项目,投资者需要更加认真考察项目的可行性。
我们事务所对投资移民项目的选择有着丰富经验,在多年的申请过程中,对很多移民局批准的投资移民项目积累了相当多的信息和资料;并总结出一套研究项目可行性的具体方法。如果申请人有投资移民项目方面的问题,欢迎来电咨询。
在2010年4月份我们事务所报道移民局对于各类别移民I-485申请审批速度的观察之后,我们继续对移民局的审批效率进行追踪,发现投资移民EB-5的I-485申请审批从2010年开始进一步加快。
近年以来中国经济飞速发展,来自中国大陆的投资移民者数量迅速增长,中国已跃居全世界投资移民美国投资者数量的前几名国家。由于许多投资移民申请人在中国有企业和产业,需要频繁来回旅行北美和中国大陆,尽快获得绿卡对他们来说非常重要,另外投资移民申请人的孩子如果能在短时间内获得绿卡,便可以在美国的任何地方就业、学习和生活。所以投资移民的I-485调整身份申请审批速度加快,对于所有投资移民申请人来说是一个好消息。
大家都知道投资移民申请需要经过两个步骤的申请。第一步是I-526申请获得成功后,如果申请人已经在美国国内持有合法有效签证,第二步便可以直接在美递交I-485申请调整身份。目前在美申请投资移民直接调整身份的申请人包括持有F-1学生签证,L-1跨国经理或者H-1B工作签证,持有这些签证申请人可以在I-526申请批准后直接申请调整身份。其中持有F-1学生签证申请人日益增多,这些申请人的资金来源多数是来自于父母赠予。
根据我们对近期投资移民EB-5的I-485申请审批的观察,移民局对EB-5 I-485申请的审批是循序渐进地加快审批速度的。以下举几个近来我们事务所的案例来进一步证明移民局批准速度的增快:
持H-1B工作签证投资移民申请人: 2009年11月初递交I-485申请,2010年3月底获得绿卡
持F-1学生签证投资移民申请人: 2009年12月底递交I-485申请,2010年3月中旬获得绿卡
持L-1跨国经理签证投资移民申请人: 2010年1月初递交I-485申请, 2010年3月初获得绿卡
持H-1B工作签证投资移民申请人: 2010年3月初递交I-485申请,2010年4月初获得绿卡
以上是从去年年底以来至今我们事务所获得批准的实际案例,所有申请都是一次通过,没有收到任何补件通知。 可见移民局在2010年开始逐步加快投资移民I-485调整身份申请的审批。
I-829申请是投资移民申请人在持有效期为2年的条件绿卡届满1年9个月时,向移民局递交的条件转正申请。如果I-829申请获得批准,那么投资移民申请人的条件绿卡将转为正式绿卡。投资移民之所以需要经由条件绿卡,然后再申请正式绿卡是为了保证投资的持续和稳定性,同时也提供给投资移民申请人1年9个月的时间创造10个就业机会。需要注意的是,如果申请人投资移民局预先批准的投资移民区域中心项目( Regional Center),申请人不需要直接参与经营和直接创造就业机会。
2009年12月14日,移民局在与美国移民律师协会的会议上回答了最新的I-829申请批准率数值的问题。根据移民局的回应,整个2009财政年度移民局统计共收到了437份I-829申请,批准了其中的335份,拒绝了55份,其批准率达到了85%,这一批准率说明人们认为I-829容易被拒绝这个观念是个误解。
事实上2009年的I-829申请批准率与往年相比有大幅度的提高,部分原因是美国移民局在近两年都分别公布了不同的备忘录,对I-829的审批进行规范化的指示。例如在2009年6月17日,移民局发布了规范I-829审批的一个关键性的备忘录。在此备忘录中,移民局针对投资区域中心项目的I-829申请指出,如果在I-829的申请阶段可以确定当初I-526申请中递交的商业计划已经被真实地执行,便应该批准此I-829申请,核准投资移民申请人的永久绿卡。另外在2009年12月14日会议上,移民局也再次强调了如果在递交I-829申请时,投资移民申请人仍然继续投资在递交I-526时同样的商业计划或者同一个投资项目,其商业计划已经真实执行或者实现了,那么移民局将批准这样I-829申请。
移民局还在2009年12月14日的会议上进一步澄清关于创造工作机会的定义。移民局解释,在投资区域中心项目的投资移民申请中,移民局可以接受按照当初的I-526申请商业计划中的经济模式来确定就业机会的创造,并且还说明移民局不仅可以接受实际上可能创造的工作机会,也可以接受根据商业计划模式计算出的抽象的、间接创造出的工作机会。只要证明当初支持创造工作机会的I-526投资资金已经到位,并且所有的经济数据也已经具体化,那么可以不需要其他的证据,便可以批准这样的I-829申请。
最后我们建议的是,I-829申请是投资移民最终获得永久绿卡的关键。在I-526申请获得成功之后应当要着手积极准备I-829申请,注意保持和执行当初在I-526申请时的商业计划,并与有经验的移民律师一起商讨和完善准备I-829申请,争取能够一次获得成功,获得永久性绿卡。
之前我们曾报道过参众二院协商投资移民法规延长3年的法案,若该法案通过,原定于今年 9月30日结束的指定区域投资移民中心(Designated Regional Center)类的投资移民可以继续申请,法案有效期延长至2012年9月。在2009年10月28日,总统奥巴马签署了FY 10 Department of Homeland Security Appropriation Bill(国土安全局拨款的法案),由于投资移民项目延长条款是归属于该拨款法案下的一部分,总统在此法案上的签字代表着投资移民法规将正式延长3年。
美国政府自1993年起,在EB-5移民法规中特别设立了一种"区域中心移民法案(Regional Center Pilot Program),该法案规定投资人向美国政府核准的"指定区域投资移民中心(Designated Regional Center)"进行投资,移民申请条件要求是只需投资50万美元,不需要证明直接或间接创造十个就业机会,并且申请人不需要参与经营,申请人也不必居住在投资中心地点,以上种种便捷条件使指定区域投资移民中心得到大多数不熟悉美国商业环境的投资移民申请人青睐。目前美国政府每年拨放EB-5签证的名额有10000名,其中有3000个名额是保留给选择投资于指定区域投资移民中心内的投资人。 美国投资移民越来越受到中国投资人重视,在过去5年里有近500个中国家庭通过指定区域投资移民成功获得美国绿卡,为美国吸引了数亿美元的资金,创造了近5000个就业机会,给美国带来可观的经济和社会效益,这对于美国经济重建、提高就业率有着积极意义。美国国务院去年批准了1099份投资移民绿卡申请,其中293份绿卡是签发给中国申请人。虽然位居首位的韩国申请人获得了500多张绿卡,但中国人获得的绿卡数量比2006年上涨了四倍,不仅超过投资移民绿卡批准总数的上涨速度,也是韩国增长速度的两倍。从签证获批数量的增长速度上看,中国已经超过其他国家,位居榜首。 另外我们事务所观察到投资移民三个方面的最新动态:第一,由于中国经济飞速发展,国内投资者对美国投资移民的关注程度和兴趣度日增,很多投资人已经实际通过各种途径着手申请投资移民;第二,美国移民局向移民官发放的指导手册经过多次修改,使审批更加规范化、程序化,移民官在审批投资移民申请时更有章可循,增加投资人信心;第三,美国各个州和项目中心也逐渐认识到投资移民是一个重要的集资途径,成功申请成为美国批准的指定区域投资移民中心也正在成倍增长。但是新成立的投资中心繁多,各类项目内容复杂,投资移民申请人要注意对新批准项目的选择,尤其是那些无绿卡成功率,批准历史很短的新投资中心,投资移民申请人在申请时一定需要专业的律师和人士帮助,仔细研读投资中心的文件,保证移民之路顺利和自身资金安全。 总结起来,奥巴马总统正式签署法案,指定区域投资移民中心延长3年对广大投资移民申请人来说是个好消息,可以预计今后3年投资移民将大幅度增长,当然,我们也应该看到,随着申请人倍增,指定区域投资移民中心推广的如火如荼,将出现由于申请人增多而导致申请周期增长的情况;另外部分代办机构为追求高利润,无视一些项目可能产生的风险,推广不稳定无保障项目,美国投资移民中产生的矛盾、纠纷和相应问题也会逐渐增加。同时还有一些代办机构专业水平和业务素质较低,导致文件质量低劣,这些问题都将对投资移民申请产生不利影响。
参众二院协商目前的投资移民法规预期将获3年延长(2009.10)
美国的投资移民一般可以分为二类:一类是申请人通过实际经营一家公司,为美国创造10个就业机会,投资金额根据申请人公司所在地而定,分为50万美元和100万美元。另一类是申请人选择投资美国移民局(USCIS)已经批准的投资项目中心(Regional Center),申请人不需要参与经营,申请人也不必居住在项目中心地点。这类投资移民投资额为50万美元。
由于申请人都是来自于全球不同国家的成功企业家,一时无法抽出时间经营在美公司,因此近些年来大部分申请人选择投资移民局批准的项目申请投资移民。但是该类投资移民法案每隔3年或5年需要通过国会讨论延长,通过之后才能继续生效。
目前国会参议二院正在讨论国土安全局预算法案( Homeland Security Appropriations),这个法案中包括了一条将投资移民项目延长3年的条款,该法案通过之后,原定于2009年 9月30日结束的项目中心(Regional Center)类的投资移民可以继续申请,法案有效期延长至2012年9月。该法案实际是为国土安全局拨款的法案,而移民局是国土安全局下属的机构,因此投资移民项目延长条款也只是归属于该拨款法案下的一部分。
该法案目前的状况是在2009年6月份国会参议二院已经分别各自通过了一个不同版本的法案,之后参议二院又分别各自指派了一个工作小组协调、讨论不同版本的法案。这两个分属与国会参议二院的工作小组从2009年10月1日开始商讨,在2009年10月7日通过商议定下了最终版本,这一最终版本的法案中的投资移民项目被再次延长3年。
需要注意的是,最终版本法案还需要通过国会参议二院再次表决和总统签字才能正式成为法律。由于之前该法案在众议院和参议院的表决中,都以绝对多数获得通过(众议院:389票赞成、37票反对;参议院:84票赞成、6票反对),这一份代表参议二院统一意见的法案应会最终通过成为正式法律,投资移民政府批准项目(Regional Center)也会在法案通过后继续进行。
投资移民:递交条件绿卡转正申请身份自动延长一年(2009.8)
投资移民申请人在申请成功之后拿到的是有效期为2年的条件绿卡。条件绿卡与正式绿卡在旅游,工作,合法居住等等在美国所享有的权益是一致的,唯一不同的是,投资移民申请人需要在持有条件绿卡届满一年零九个月的时候向移民局提交I-829申请,将条件绿卡转为正式绿卡。
投资移民之所以需要经由条件绿卡,然后再申请正式绿卡是为了保证投资的持续和稳定性,同时也提供给投资移民申请人一年零九个月的时间创造10个就业机会。需要注意的是,如果申请人投资移民局预先批准的投资移民项目( Regional Center),申请人不需要直接参与经营和直接创造就业机会。无论投资移民申请人是否选择移民局预先批准的投资移民项目,还是申请人投资100万美元成立一个企业的投资移民项目,这两种申请人都需要在一年零九个月之后递交转换正式绿卡申请。
投资移民申请人的条件绿卡有效期限为两年,当申请人向移民局递交了I-829条件绿卡转正式绿卡申请之后,申请人原来持有的条件绿卡会被自动延长一年有效期。这样,在移民局审批申请人的I-829申请时,申请人的身份仍会保持合法有效。目前,移民局审批I-829的时间大致为4到6个月。
关于如何计算自动延长一年是从条件绿卡到期日开始起算,还是以收据上的时间为准开始起算这个问题,目前美国移民局并没有一个统一的准则。
一般来说对于主申请人来说,延长一年是从条件绿卡到期之日开始的,而投资移民申请人的家属的起算时间却是以收据上注明的那一天开始计算的。二种计算方法可能会出现了3个月的差异。美国移民局已经注意到了这个问题,并且在7月29日的移民局例行会议中表示将尽快采用统一的起算标准。
大家比较关心的是移民局对移民项目中心(Regional Center)申请的平均审批时间。2008年平均的审批时间超过6个月。部分原因是之前移民局审批该类申请,每一位负责审批的移民官会独立地审核该项目的商业计划。不同的移民官对于每一个中心的项目计划理解不同,要求的标准也不尽相同。造成了同一个中心,同一个项目,有的申请人会收到补件通知,要求进一步解释项目的运行情况,而有的申请人就不会收到项目的补件通知。
不同的移民官审批标准的不统一,不仅会造成申请审批的延误,也会降低移民局对于项目的审批效率。今年年初,移民局采取了2个措施:一是将全国所有的投资移民申请交由加州移民局统一审理;二是移民局的监察官(ombudsman)2009年1月在移民局内部发了一份备忘录,指出移民局系统内部审批效率存在的问题。
2009年中的审批速度,已经出现了加快的趋势,但还是不平均。移民局对各个移民项目中心(Regional Center)申请的审批时间参差不齐,有的Regional Center申请平均审批时间为4~6个月,有的Regional Center申请平均审批时间为3个月,还有的Regional Center申请审批时间从3周到6个月不等。
我们事务所的申请平均审批时间为3~4个月。2009年我们收到的一个批准审批时间为1个月,该申请09年5月中递交,09年6月中获得了批准。这一审批速度比较2008年平均的5~6个月的审批时间有所加快。
由于美国经济危机及中国和亚洲经济的发展,近些年的投资移民申请人已有较大幅度的增长。预期这一趋势仍会继续。同时,大家需要注意,目前的移民局批准项目法案2009年9月将到期。美国国会正在讨论将该法案延长5年或变为永久移民类别。各个项目中心认为该法案通过的机会是非常大的,理由是鉴于该类投资移民近年来为美国经济做出的贡献,国会应会顺利通过延长法案。
我们会继续跟踪投资移民法律动态,及时为申请人报道分析。如果投资移民的申请人有任何相关的问题,欢迎随时同我们联系。我们愿意为大家提供免费咨询。
美国的投资移民一般可以分为二类:
一类是申请人通过实际经营一家公司,为美国创造10个就业机会,投资金额根据申请人公司所在地而定,分为50万美元和100万美元。
另一类是申请人选择投资美国移民局(USCIS)批准的20多个投资项目,申请人不需要参与经营,申请人也不必居住在项目所在地。这类投资移民投资额为50万美元。
投资移民的申请步骤包括:1)递交I-526申请投资移民申请; 2)递交I-485申请(如果申请人在美国境内),或者申请Consular Process(如果申请人在美国境外)获得绿卡。
从我们事务所最近批准的投资移民案件来看,移民局审批I-485的速度近期是非常快的。
以我们事务所最近的一个案件为例:申请人在中国大陆经营进出口公司,在大陆拥有一家80几个雇员的公司;每年的营业额为2000万人民币。我们为申请人在2008年4月初递交了I-526投资移民申请,该申请08年10月初获得了批准;
08年10月底我们为申请人一家3人递交了I-485申请。申请人09年1月中旬收到打指纹通知;打过指纹之后15天之后,申请人全家的I-485便获得批准。
以该申请人为例,I-485申请从递交到获得条件绿卡用了3个月的时间。
总结我们事务所最近的案例,近一段时间投资移民的申请审批是比较顺利的。2004年之后,中国的企业税收和个人税收纪录不断完善,使得来自中国申请人的申请较之前更容易获得批准。
如果客户有需要,请随时同我们联系。我们一贯以真诚踏实的态度,为每一位客户提供咨询。多年以来,积累了非常好的声誉。
由于海外的投资人对如何在美国经营公司不一定非常熟悉,所以近年来,越来越多的投资人选择投资美国移民局批准项目。
选择移民局批准的投资项目有二个比较突出的优势,一是申请人不用自己亲自参与经营管理,投资项目的管理由获得移民局批准的项目公司负责。而且申请人不用担心如何雇佣10个美国雇员。。第二个优势就是投资比较有保障,大部分投资项目公司都保证,在申请人I-526申请没有被批准的情况下,退回申请人的50万美元投资。投资其它私人公司则没有这类保障。
与之相比,选择个人开设公司,并雇用10个员工的投资移民方式,要求公司在美国需要达到一定规模。对于没有在美国经营经验的申请人,有一定难度。
从我们事务所最近批准的投资移民案件来看,移民局审批投资移民的速度是比较快的。投资移民申请第一步是I-526的申请,通过该申请,移民局核准投资项目并审查申请人投资资金合法来源。目前移民局公布的I-526申请的平均审批时间为6个月;我们事务所I-526申请平均审批时间大致和移民局公布的时间是一致的。
投资移民申请的第二步是通过递交I-485或通过海外领事馆面谈获得条件绿卡。最近投资移民I-485审批速度比较快。同时,如果申请人在中国大陆,由于最近广州美国领事馆已经采用了电子审理程序,领事馆面谈效率也随之提高,I-526获得批准之后,申请人一般在4至6个月就能够安排面谈,获得绿卡。
从我们事务所最近的案件来看, I-526申请的审批速度为平均时间6个月。I-485平均审批时间为4个月。有的I-485申请仅3个月就会得到批准。有的I-485申请,递交I-485之后,2个多月收到打指纹通知;打过指纹之后2周,申请人全家的条件绿卡便获得批准。从开始递交申请到获得条件绿卡用了10个月的时间。
近些年,随着中国申请人的经济实力不断增强,尤其是2004年之后,中国的企业税收和个人税收记录不断完善,使得来自中国申请人的申请较之前更容易获得批准。我们事务所在处理该类案件中,总结了一套行之有效的方法,通过组织整理客户财务资料,分析客户财务记录,和合法资金来源,为客户准备完整准确地投资移民申请。我们熟悉客户经常遇到的各类财务问题,通过我们总结的申请,客户可以顺利获得投资移民的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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稍后,我们会进一步分析最近一段时间,移民局审批投资移民申请的一些政策趋势,有兴趣的读者请随时跟踪我们的法律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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